[OUHUA] 西班牙通过新法令 无证移民可申请公共医疗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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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2 | 回复0 | 2026-3-11 01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OUHUA新闻3月10日消息(Editor)西班牙政府本周二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一项皇家法令,明确所有居住在西班牙的移民,包括没有合法居留身份的“无证移民”,都可以像其他居民一样获得公共医疗服务。该法令由卫生部以及包容、社会保障与移民部共同推动,旨在统一全国各自治区在无证移民医疗服务方面的执行标准。

西班牙卫生部表示,新规主要目的是消除长期以来存在的行政障碍。一些社会组织此前指出,由于各自治区执行标准不一致,不少处于非正规身份的移民在实际就医过程中遇到困难。新法令在2003年《国家医疗体系协调法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定,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程序,让没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也能够申请公共医疗保障。

根据新规定,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“责任声明”,说明自己没有其他医疗保险、无法从其他国家转移医疗保障权利,也没有第三方需要承担医疗费用,即可申请进入公共医疗体系。卫生部长莫妮卡·加西亚表示,这一措施将医疗服务设为“默认权利”,强调公共医疗属于所有生活在西班牙的人。

在证明居住情况方面,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居住登记(empadronamiento)证明。但政府也允许多种替代材料,例如子女在公立学校的就学证明、社会服务机构报告、公共事业账单(如水电、燃气、电话或网络账单)、领事登记文件等,以证明其在西班牙的实际居住情况。

申请提交后,移民将立即获得一份临时证明文件,在正式审批期间即可使用公共医疗服务,该文件在西班牙所有自治区都有效。相关部门将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。如果超过三个月仍未收到回复,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批准,并持续有效,直到申请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医疗保障。

此外,新法令还规定对弱势群体提供优先保障,包括未成年人、孕妇、家庭暴力受害者、获得国际保护身份者、残障人士以及处于特殊困难中的临时居留人员。

法令还扩大了对海外西班牙公民的医疗保障。此前,该权利主要针对在国外生活的西班牙退休人员或工作人员,如今回国短期探亲或停留的所有西班牙公民及其家属(包括配偶、伴侣及受抚养子女)也将能够享受公共医疗服务。(20分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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